一、轮
麻将行牌一周为一轮。
二、盘
每次麻将起牌到和牌或荒牌为一盘。
三、圈
麻将四人各坐一次庄为一圈。
四、局
每打完麻将四圈或达到规定时间为一局。
五、圈风
每局比赛圈数的标志。第一圈为东风圈,第二圈为南风圈,第三圈为西风圈,第四圈为北风圈。
六、门风
运动员每盘座位的标志。**为东风,下家为南风,对家为西风,上家为北风。
七、定位
运动员按抽签号码确定的桌号及方位。
八、**、旁家
门风东者为**,其余均为旁家。无论是否和牌,**不连庄。
九、轮转
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按竞赛规程的规定进行位置调换。
十、手牌
摆在自己门前的牌为手牌,标准数为13张。行牌过程中包括摆亮在门前的顺子、刻子、杠;开杠多出的牌及补花不计算在13张标准牌数内。
十一、将牌
按基本麻将牌型和牌时必须具备的单独组合的对子。
十二、顺子
3张同花色序数相连的牌。
十三、刻子
3张相同的牌。碰出的为明刻,抓在手中的为暗刻。
十四、对子
两张相同的牌。
十五、字牌
指风牌和箭牌,风牌为东、南、西、北。箭牌为中、发、白。
十六、么九牌
序数牌中的一、九及字牌。
十七、吃牌
指上家打出牌後,报「吃」者把自己的两张牌取出加在一起组成顺子,并且按规定将此副牌摆亮在立牌前。
十八、碰牌
指任一家打出牌後,报「碰」者把自己的对子取出,加在一起组成一副刻子,并且按规定将此副牌摆亮在立牌前。
十九、杠
报开杠的4张相同的牌。
二十、补花
抓到花牌後,明放在立牌前,并从牌墙最後补一张牌。
二十一、听牌
只差所需要的一张牌即能和牌的状态。
二十二、和牌
符合规定的牌型条件,达到或超过起和分标准并报和牌的行为。
二十三、自摸和
自己抓进成和的牌,并报和牌。
二十四、点和
和他人打出的牌。
二十五、报牌
行牌者宣布吃牌、碰牌、开杠、补花或和牌。
二十六、番种
是具有一定分值的各种牌张组合的形式或和牌方式的称谓。
二十七、罚张
被判定受处罚的牌。
二十八、单放
自摸成和牌的那一张牌,不可随意插入手牌之中,应单独摆放,以便核查。
二十九、多张、少张
和牌前,手牌数多於或少於规定的数量。
三十、荒牌
每盘抓完第144张牌,打出後仍无人和牌。
三十一、诈和
不符合《规则》规定条件而宣布和牌。
三十二、牌墙、牌城
四人各自在门前码成18墩牌,即称牌墙。四道牌墙左右相接称牌城。
三十三、牌池
即四道牌墙围起的区域。
三十四、比赛分
用於体现竞赛成绩的衡量单位。比赛过程中,以下术语均以比赛分计算。
1 基础比赛分:每局开始前,运动员所具有的基础分数并体现为所配备记分卡的分值的总和。标准为
500分。记分卡的数量为:100分1枚、50分4枚、10分10枚、8分10枚、1分20枚。
2 起和分:和牌必须达到的最低分数(8分)。花牌分不计在起和分内。
3 基本分:和牌後,各个番种分数的总和。
4 罚分:因运动员违反《规则》而被判罚减去的分数。
5 底分:未和牌方必须向和牌方所付的分数,分值为8分。
6 盘分:运动员在每盘比赛中所得失的比赛分。
7 局分:一局比赛结束时,各盘比赛分及基础比赛分的总和。
三十五、标准分
比赛中用於计算成绩的记分单位。根据运动员在小组获得的比赛分排定的名次换算出来的分数。